只有转账凭证的借款可以起诉吗,能赢吗?
一方向另一方转账,没有借条、欠条、收条及书面协议的情况,往往出现在民间借贷或者合伙经营中,特别是在熟人之间这种情况较为普遍。
但是,一旦双方发生争议,转款方主张转账属于借款而诉讼要求对方偿还的,就一定能打赢官司吗?
让我们看看粉丝遇到的问题。
粉丝咨询:
自己与朋友张三合伙经营一家社区健身房,约定由自己出面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实际上由二人共同经营。张三主要负责会员课程及教练事宜,自己负责宣传、收银,健身房设施采购及水电物业费等的支付。 为了方便记账,约定款项统一由自己收支。张三先后多次向自己的银行卡或者微信转账约15万左右。疫情发生后,健身房经营惨淡,张三就想退出,双方谈过一次未能达成一致。过后不久,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张三把自己给告了,说他的款项是民间借贷,要求我偿还? |
请问: 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的书面约定与凭据,张三也只提供了银行、微信转账记录,他告我是民间借贷,能告赢吗?我要偿还吗? |
解答:张三的民间借贷主张不合理,打不赢官司,粉丝不用偿还。
但是健身房不再继续经营的,要由二人共同清算,按照当初的约定的比例盈利分红,亏损共担!
分析:粉丝问题在实务中特别是熟人朋友间比较常见,当初一拍脑袋说干就干;经营不佳或者理念不合矛盾频发直至最后闹僵分道扬镳,落下一地鸡毛。
本案例中张三仅凭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之诉,要求粉丝返还借款及利息。粉丝在提供张三转账是二人共同经营健身房的投资款而非借款的初步证据后,举证责任再次转移到张三这边,张三仍需就双方借贷事实的成立包括借贷合意提供证据证明。
1、张三提供转账凭证,粉丝也承认收到转账,双方之间存在转账的事实,且都予以承认。
2、张三声称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才向粉丝转账,那就要提供双方达成借贷合意的证据,提供不来的,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3、粉丝承认收到张三转账款项,并提供了相应的双方共同经营健身房的初步证据后,举证责任完成。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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